各位教工:
按照《新个人所得税法》汇算清缴相关规定,纳税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0年3月1日—2020年6月30日,请各位教职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此期间完成办理。疫情防控期间,为了避免直接接触,如无特殊需求,请勿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咨询或办理相关业务。您在操作时如有疑问,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财务处电话87263068进行咨询。
由于今年是首次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,各位教工在具体申报时可参考《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快速操作指引》(手机APP版),以便汇算清缴顺利进行。
附件:《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快速操作指引》(手机APP版)。
财 务 处
2020年04月15日